Tin tuyển sinh Đại học Hạ Môn hệ Tiến sĩ 2020

Tin tuyển sinh Đại học Hạ Môn hệ tiến sĩ năm 2020

厦门大学2020年国际学生(博士)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根据近年U.S. News等知名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厦门大学位居中国大陆高校前14位。现有在校学生40000余人(含学历留学生1177人),其中本科生20077人,硕士研究生16232人,博士研究生3993人。校园环绕厦门湾,依山傍海,风景秀丽,被誉为全球最美丽的大学之一。

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深入开展,已与境外240多所高校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已与北美洲、欧洲、亚洲、非洲等地区的大学合作建立了15所孔子学院,并获批建设“孔子学院院长学院”。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于2016年2月举行首批新生开学典礼,成为中国首个在海外建设独立校园的大学。厦门大学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水平、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一、申请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截止2020年9月1日前),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持外国有效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注:根据有关规定,外籍华人(含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须通过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国籍认定,方可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并按外国留学生身份进行学籍注册,具体请详见《国籍认定须知》(https://admissions.xmu.edu.cn/cn/16975/list.htm)。未通过国籍认定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申请时间:2020年2月1日-4月15日(我校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三、申请程序

登录厦门大学境外学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ication.xmu.edu.cn),在线填写信息、上传申请资料和交纳报名费。

注:申请者本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定期查看网上报名系统账户和邮件,我办将根据实际情况与申请者联系。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和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须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并上传申请人本人签名。

2.高等教育阶段毕业证书或预毕业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预毕业证明(须于2020年9月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

(2)已毕业硕士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

3.本科和硕士阶段官方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以及硕士在校期间历年成绩单。

(2)已毕业硕士生提交本科和硕士阶段完整成绩单。

(3)国际通行标准化测试成绩,如GRE、GMAT、LSAT等。我校GRE机构代码(GRE DI Code):4692。

4.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1000字,中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请用中文书写,英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请用英文书写。

注:有意申请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和邹至庄经济研究中心相关专业者,请点击下载研究计划专用模板填写相关内容。

5.两封副教授及以上的专家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须附推荐人亲笔签名,或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6.语言水平证明。

(1)中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需提交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其中人文社科、经管法类、艺术类与中医学专业需达到HSK5级210分或以上,理工医类专业需达到HSK4级210分或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高等教育阶段以中文作为授课语言的申请者,可凭大学出具的授课语言证明作为代替。

(2)英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需提交新托福(TOEFL iBT)或学术类雅思(IELTS Academic)成绩单,新托福需达到80分或以上,学术类雅思需达到6.0分或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我校托福机构代码(TOEFL DI Code):C310。高等教育阶段以英文作为授课语言的申请者,可凭大学出具的授课语言证明作为代替。来自以英语作为官方语言国家的申请者,免交英语语言水平证明。

7.护照首页扫描件(普通护照,且有效期至2020年10月31日后)。

注:外籍华人(含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的申请者,需根据《国籍认定须知》要求于入学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以免影响注册报到和在华居留许可办理。

8.个人简历,须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9.《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https://admissions.xmu.edu.cn/cn/16973/list.htm)扫描件,须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并加盖医院的公章,体检有效期为6个月。

10.《国际学生经济担保书》(https://admissions.xmu.edu.cn/cn/16974/list.htm)及其担保材料扫描件,须用中文或英文填写,提供足以保障其来华留学期间的学习、生活、国际旅行等合理费用的存款证明,以及经费担保人(限申请者本人或亲属)的护照或身份证明扫描件。申请奖学金者也需提交经济担保书。

11.如有论文发表、学科竞赛获奖、参加科研活动或学术会议、取得相关技能资格证书情况等,请在网上报名系统里“辅助材料”一栏上传。

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中涉及的各类表格、文书、证明等如为中英文以外文本,除原件外,还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建议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对上述材料及其翻译件进行公证。两页以上的表格、文本、证明等应当加盖骑缝章或者在每页上都加盖公章。

(2)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申请材料不实、缺漏者,我校概不予受理。

(3)申请人(除陈嘉庚奖学金申请者外)无需邮寄原版纸质材料。如有特殊情况,我校招生办有权要求申请者邮寄原版纸质材料作进一步审核、确认,不论最终录取与否,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招生专业

我校2020年国际学生博士招生专业列表(含各学院教学秘书联系方式),请浏览:https://admissions.xmu.edu.cn/cn/16961/list.htm。

1.中文授课专业:我校大部分博士专业采用中文授课。

2.英文授课专业:

我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相当一部分专任教师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可以用英语指导博士生。目前我校有22个学院(研究院)45个博士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可以用英文指导学生。

学院名称专业名称
经济学院西方经济学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金融学
数量经济学
统计学
邹至庄经济研究中心西方经济学
数量经济学
管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
法学院国际法学
知识产权研究院知识产权法学
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学
外文学院英语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凝聚态物理
航空航天学院机械电子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
数学科学学院计算数学
基础数学
应用数学
化学化工学院物理化学
分析化学
无机化学
有机化学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化学生物学
能源化学
化学工程
生命科学学院动物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水生生物学
细胞生物学
遗传学
环境与生态学院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
生态学
环境管理
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海洋事务
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通信与信息系统
信号与信息处理
南洋研究院世界经济
教育研究院高等教育学
药学院化学生物学
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财务学
会计学

六、录取选拔

1.资格审查

我校将综合审查申请者的外籍身份、最高学历学位、专业基础、语言证书、研究计划、推荐意见等。

2.面试考核

各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于5月中下旬进行远程视频面试考核(Skype),重点考查学生的语言交流、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安排详见各学院电话或邮件通知。

3.我校将根据申请者的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结果及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申请者可于6月上中旬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学习签证申请表将于7月陆续成批寄出。

七、学制、学习年限及学位授予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

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8年;

学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之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完成毕业论文并顺利通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博士毕业证书,符合博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博士学位。

八、报名费:400元人民币(网上报名时缴纳,报名费不予退回)

九、学费(按学年收费,以人民币收取,不含教材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前3年需缴交学费,第4年免费。

1.中文授课专业:文科类:30000元/年,全程90000元;理工医类、经管法类、艺术类:34000元/年,全程102000元。

2.英文授课专业:文科类:42000元/年,全程126000元;理工医类、经管法类、艺术类:55000元/年,全程165000元。

注:以上学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留学费用

1.住宿:

(1)学校在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各设有国际学生公寓,思明校区为1-2人间,住宿费为50-60元/间•天。翔安校区为1-2人间,住宿费为2000-4000元/人•学年。具体住宿费和住宿标准以当年最新通知为准。国际学生住宿校内须按规定缴纳水电费,具体收费方式和标准详见《新生入学须知》。详情可咨询:+86 (0)592 2180501(思明校区),+86 (0)592 2886252(翔安校区)。

(2)因思明校区床位资源有限,将优先安排免住宿费的公费留学生入住。后期视房源剩余情况,开放给自费留学生申请入住,住宿期限为一学年。

(3)未申请到校内国际学生公寓的学生,请在来校报到前自行联系好校外的住宿地点(思明校区周边的房租大约2500元/间•月)。

(4)部分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和孔子学院奖学金生(奖学金涵盖校内免费住宿者,不含南亚师资班项目)如放弃校内免费住宿资格,申请校外住宿,可按照规定向学校申请相应的住宿货币化补贴。具体以当年最新通知为准,详情可咨询:+86 (0)592 2183606。

2.生活:1000-1500元人民币。

3.保险:为了保障在华国际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国教育部的规定和学校国际学生管理的要求,国际学生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国际学生团体综合险,费用为800元人民币/人/年。具体的保险事项详见当年的《新生入学须知》。

十一、奖学金申请与评审

以下奖学金项目的具体申请办法可访问我校国际学生招生网的“奖学金项目”(https://admissions.xmu.edu.cn/cn/16962/list.htm)。

★中国政府奖学金(厦门大学招生代码:10384)

全额奖学金全程学费全免,并享受生活费、住宿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等待遇。部分奖学金为全额奖学金的一项或几项内容。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除了在我校境外学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http://application.xmu.edu.cn),还需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报名(http://studyinchina.csc.edu.cn)。

1.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全额奖学金)

厦门大学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的招生院校,面向全球招收该项目的奖学金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并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学生直接向我校招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间:2月1日至4月15日。

2.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奖学金(全额奖学金)

有意来华攻读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美国学生可直接向我校招生办提交申请。申请时间:2月1日-4月15日。

3.中国政府海洋奖学金(全额奖学金)

面向南海、印度洋、太平洋周边及岛屿国家以及非洲、美洲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学生,申请来华攻读与海洋相关的硕士和博士学位。从事海洋及相关行业人员优先考虑。学生直接向我校招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间:2月1日-4月15日。

4.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项目(全额或部分奖学金)

符合“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项目”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领(总领事馆)教育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1月-4月初,各个国家申请截止时间不同,请注意提前查询。

http://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22937.html

5.中国-东盟菁英奖学金(全额奖学金)

资助东盟成员国具有工作经验的青年专业人士来华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或短期进修或开展短期团组研修项目。申请人一般可于1月初至4月初向本国菁英奖学金主管部门(ACYLS national focal points)提出申请。

http://www.campuschina.org/content/details3_380276.html

中国政府各类奖学金的申请办法请访问我校国际学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s.xmu.edu.cn)和留学中国网站查看(http://www.campuschina.org/)。

★“孔子新汉学计划”博士生奖学金(全额奖学金)

该计划旨在培养世界各国高层次青年汉学家和中国问题研究专家,博士生奖学金包括中外合作培养博士项目和来华攻读博士学位项目,主要通过课题研究等方式资助,专业领域为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申请时间:2020年2月20日截止。申请者联系我校海外共建孔子学院或所在国孔子学院取得推荐,并登陆国家汉办网站http://ccsp.chinese.cn/申请,填报厦门大学。

★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

为更好地宣传“华侨旗帜、民族光辉”陈嘉庚先生的丰功伟业,吸引和鼓励“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更多优秀华裔弟子来厦门学习深造,2017年起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设立“陈嘉庚奖学金”,面向攻读本科、硕士、博士的华裔学子开放。学生直接向我校招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间:2月1日-4月15日。

★厦门大学国际学生新生奖学金

我校每年从被录取的新生中遴选优秀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若干名,给予免学费的奖励(博士生4年,硕士生2或3年,本科生4或5年),并对优秀的硕博国际生参照政府奖学金标准提供生活费。学生可向我校招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每年2月1日-4月15日。

★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面向来闽攻读本科、硕士、博士的国际学生设立,资助本科生3万元/人、硕士生4万元/人、博士生5万元/人,资助期限1年。获奖学生需参加年度评审,评审通过者第二年可继续申请,我校将从中择优推荐下一年度的奖学金人选。学生直接向我校招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每年2月1日-4月15日。

我校坚持规范、客观、公平的原则,从被录取的学生中择优选拔奖学金候选人,报学校及奖学金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各类奖学金获得者需按照奖学金相关管理规定参加年度评审,评审通过的可继续申请或享受下一学年的奖学金,评审未通过的,将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十二、监督申诉和违规处理

  1. 我校国际学生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部门会同相关学院共同组织开展,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86 (0)592 2180299。

2.申请者须对所填写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新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核查,凡不符合国际学生录取规定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国际学生招生和录取)

电话:+86 (0)592 2184792  2188375  传真:+86 (0)592 2180256

网址:http://admissions.xmu.edu.cn  E-mail:admissions@xmu.edu.cn

★厦门大学学生处(负责国际学生入学注册和管理)

电话:+86 (0)592 2183606   传真:+86 (0)592 2183663

网址:http://xsc.xmu.edu.cn  Email:osao@xmu.edu.cn

★汉语水平考试(HSK)厦门大学考点

电话:+86 (0)592 2187478   传真:+86 (0)592 2093346

网址:http://www.hanban.edu.cn/tests/

★本招生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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